外逃的鹤岗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案子继续引发重视。依据发表信息,李传良涉案超31亿元。10月14日,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得悉,李传良曾指派别人运送钱款,“刘某1依据指示将李传良平常交给其保管的公民415万元现金装到五个拉杆箱后,组织别的五人于2014年7月9日从鸡西市动身乘飞机将装有415万元现金的拉杆箱带着搬运至深圳市”。
据裁判文书网,牡丹江市东安区公民检察院以牡东检刑诉〔2021〕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成祥、董玉琨犯粉饰、隐秘违法所开罪,向该院提起公诉。该院于2021年12月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12月15日揭露开庭审理该案。
牡丹江市东安区公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时任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传良(原鸡西市副市长、现涉嫌贪污贿赂违法在逃)欲向香港搬运违法来得到的公民币500万元(系李传良以虚伪项目套取的财务拨付的国家奖赏资金)。
判决书显现,李传良指派刘某1(另案处理)预备钱款并向深圳市运送,指派被告人孙成祥在深圳市接纳并向香港搬运钱款。刘某1依据指示将李传良平常交给其保管的公民415万元现金装到五个拉杆箱后,组织李某2、李长奇、尹某、谭某、潘某等五人于2014年7月9日从鸡西市动身乘飞机将装有415万元现金的拉杆箱带着搬运至深圳市,一起组织被告人董玉琨于同日从北京市动身乘飞机将其在北京市为李传良保管的85万元现金带着搬运至深圳市。
上述六人在深圳市会集后,由董玉琨将500万元现金从头装箱交接给孙成祥。后孙成祥让其侄子陈某、陈某的朋友汪某和黄某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到银行将其间490余万元现金转存汇款至李传良事前联络的香港兑换店供给的银行账户中。汇款后孙成祥带着剩下现金出境至香港,到该香港兑换店将该490余万元兑换成的600万元港币提出,并在香港将600万元港币及剩下公民币现金交给李传良。李传良将其间的50万元港币交给孙成祥存入孙成祥名下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后被李传良连续取用。
综上,被告人孙成祥以搬运方法协助李传良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公民币500万元;被告人董玉琨以保管、搬运方法协助李传良粉饰、隐秘违法所得公民币85万元。
判决书称,2020年7月5日,因处理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案子,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牡丹江市督查委别离在被告人孙成祥、董玉琨家中找到二被告人。别离于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7日对孙成祥、董玉琨采纳留置。2020年11月25日,孙成祥、董玉琨在留置期间别离自动告知了督查机关尚不把握的本起案子。
一审判决成果为,被告人孙成祥犯粉饰、隐秘违法所开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000元。被告人董玉琨犯粉饰、隐秘违法所开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