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牟男子候某与足浴店胡某维持3年不正当关系,近年因欠债缠身,竟在与胡某发生关系后持刀抢劫61万元,还逼迫对方写下65万元虚假借条。案发后候某拒捕冲撞民警,一审被判14年6个月有期徒刑仍不服上诉,坚称款项是借款。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候某落得人财两空、牢狱之灾的下场,案件既揭露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也普及了抢劫罪的法律认定要点。
2021年起,河南中牟男子候某结识了足浴店胡某,之后两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候某每次都会给胡某一些费用,本质就是卖淫嫖娼关系。可随着近年经济情况恶化,候某欠了一债务和贷款,竟然动起了歪心思,把目标对准了胡某。
2024年2月1日晚上10点多,候某开车到胡某家楼下,两人在车后排发生关系后,候某突然掏出一把尖刀,直接向胡某索要钱财。被拒绝后,他毫不留情地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捆住胡某的手脚,驾车往郑州方向开。途中胡某挣脱胶带抢夺方向盘反抗,候某竟然用尖刀划伤她的肩背部,又再次用胶带捆紧她的手脚,一路开到郑州某停车场。
到了凌晨1点,候某在车里持刀威逼胡某说出银行卡密码,还逼着她配合人脸识别,一口气转走了58万元,转头就用这笔钱还了自己的债务和贷款。之后他把胡某关进车辆后备箱,直到自己加油、取钱完毕才让她出来。当天下午5点多,候某开车带胡某回到自家小区,还把她装进旅行箱拎回了家,甚至让胡某去洗澡掩盖痕迹。
2月3日凌晨,候某又转走了胡某银行卡里剩下的3万元,直到胡某保证不报警,还写下一张落款为2022年8月、金额65万元的虚假借条后,才把她送回家。可胡某一到家就立刻报警,警方当天上午对候某实施抓捕时,他竟然驾车撞破护栏逃跑,第二天被抓时还冲撞抓捕车辆,导致民警受伤。经鉴定,胡某和民警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候某一审被判重刑后,还想靠谎言脱罪,声称61万元是胡某归还的借款,甚至诬陷警方刑讯逼供,但法律不会容忍这种狡辩。结合本案和法律规定,这几个关键知识点一定要记牢:
- 抢劫罪的认定不看关系:根据《刑法》第263条,只要以暴力、胁迫等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就构成抢劫罪。候某持刀威胁、捆绑受害人,明显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哪怕两人有过不正当关系,也丝毫不影响罪名成立。
- 数额巨大量刑起点10年以上:法律规定抢劫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3万至10万元以上,候某抢劫61万元远超标准,再加上持刀作案、捆绑伤人、限制人身自由等恶劣情节,一审被判14年6个月全部符合量刑规则。
- 虚假借条毫无法律上的约束力:鉴别判定的结果显示借条是2023年4月后形成,而非落款的2022年,且胡某当时有40万存款无需借款,候某自身负债累累也无出借能力,这种违背常理的借贷关系根本不被法律认可。而且以胁迫手段写下的借条本身就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借款依据。
- 刑讯逼供的辩解需有证据: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声称被刑讯逼供需提供具体线索,本案中警方有同步录下声音和影像,讯问间隔合理,候某自己也承认前两次不认罪是故意为之,其辩解自然不被法院采纳。
候某的案例堪称贪心不足蛇吞象的典型,从一开始的卖淫嫖娼,到后来的持刀抢劫、暴力拒捕,一步步把自己推向深渊,给所有人敲响了三重警钟:
第一,不正当关系暗藏风险:候某与胡某的卖淫嫖娼关系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这种没有一点信任基础的关系,很容易因利益纠纷引发违法犯罪,最终两败俱伤。
第二,违法犯罪没有侥幸可言:候某以为逼写借条就能伪装成借款,以为否认就能脱罪,但法律讲究证据链完整。同步录下声音和影像、作案地点指认、笔迹鉴定、银行流水等证据相互印证,让他的狡辩苍白无力。
第三,法律底线一定不可以碰:抢劫罪是严重暴力犯罪,哪怕只抢一块钱,只要有暴力、胁迫行为就构成犯罪;数额巨大的,最高可判死刑。候某为了还账铤而走险,最终不仅要退赔全部赃款,还要坐14年牢,人生彻底被毁,实在得不偿失。
候某从欠债到抢劫,从拒捕到上诉狡辩,每一步都透着侥幸和贪婪,最终二审维持原判,可谓罪有应得。这起案件不仅让我们正真看到了法律的威严,也引发了深思:
如果候某当初选择合法途径解决债务问题,会不会是另一种结局?酒店、足浴店等场所该如何加强管理,减少此类不正当关系引发的犯罪?面对类似的借款谎言,我们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一起探讨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守护自身权益!





